鉴于甲方(委托方)与乙方(承包方)就防水工程及管道安装工程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进行合作,为确保双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、技术资料及其他敏感信息得到有效保护,经双方友好协商,特订立本信息保密合同。
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
保密信息指在本项目合作过程中,一方(披露方)向另一方(接收方)披露的、与本项目相关的、未公开的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:
- 技术信息:防水材料配方、管道安装工艺、设计图纸、施工方案、检测数据等;
- 商业信息:项目报价、成本预算、客户名单、合同条款、供应商信息等;
- 其他信息:双方在沟通中明确标识为“保密”或虽未标识但依其性质应视为保密的信息。
第二条 保密义务
- 接收方应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,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、使用或复制保密信息。
- 接收方仅可将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合作目的,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非商业用途。
- 接收方应要求其员工、代理人或关联方遵守本合同的保密义务,并对上述人员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。
第三条 保密期限
本合同的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,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五年终止。涉及核心技术或商业秘密的信息,保密义务长期有效,除非该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。
第四条 例外情况
以下信息不视为保密信息:
- 在披露前已为接收方合法拥有的信息;
- 已通过合法途径公开的信息;
- 根据法律法规或司法、行政机关要求必须披露的信息。
第五条 违约责任
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,泄露或不当使用保密信息,应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,包括直接经济损失、商誉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等。
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- 本合同的订立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-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七条 其他条款
-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-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甲方(盖章):
代表签字:
日期:
乙方(盖章):
代表签字:
日期: